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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 My Way Home

1

我想过很多种方式来为这个故事开头,在一开始我尝试像许多故事那样按照时间的顺序,从我们五岁遇见的时候讲到我们的二十七岁,但接着我又尝试尽量简练地概括我和他在这二十二年中都经历了什么。但这一想法也很快成了泡影,我和他的,那些真实发生的故事,我每一次让自己沉浸在这些故事自己编织出来的幻梦中时,就像是一个困在监牢里的囚犯,能够见着的人生都得在狭窄的牢房里重现过去,那些疯狂、真实、美妙的岁月包围着我,就像渗出的墨水一样,弄得我满手都是。于是我不得不越来越像普鲁斯特,无法控制地陶醉在那些已经逝去的光辉的时光中。尽管那时候我们不断地经历苦难,但心中仍然存有爱情和光明。虽然这些遥远的芒星仔黑暗中若隐若现,时而完全淡出我们的视线,但在这一切的故事过去之后,我们,我和他仍然拥有这些炙热而宝贵的品质。

我的第一个记忆片段是我一岁时——可能很多人都会纠正我,因为婴儿并没有记忆这项能力,但那幅影像深深地影印在我的脑海里。

在搬来新贝尔福德之前,我们全家住在华盛顿。我的父亲在越战问题上站队失败,在杰拉尔德·福特最终宣布将士兵撤出越南的时候,便觉得大失脸面,连忙在别人还没有挖出他的根一锅端的时候灰溜溜地逃到了这个正在衰弱的海边城市,企图用安逸的生活来安慰自己败迹累累的政治生涯。尽管他投入大量的时间在风靡一时的证券交易上,并且赚得钵满盆满,但他再也没有振作起来。

十几年过去了,即便是在那段我成长的岁月中,华盛顿始终是犯罪率排在前头的城市,那里的生活和永远都处于动荡的政治吓坏了他们,但我父亲却没有叫我远离这些,反倒是持续订阅着《纽约时报》、《华尔街日报》,并且总是把电视调到政治相关的频道。

这很有可能是我在五岁之后就很少在家,并且余生都很少看电视读报纸的一大原因。

话说回来,我一岁的时候午睡醒来,佣人并不在身边,我的跟前是一个巨大的落地窗,落地窗正对着远处的一栋建筑,建筑只有六层,每一层都有四扇窗子,中间有一条巨大的凹槽,嵌着逃生梯。整栋建筑的外观呈现红棕色,几年之后上面爬了些植物,下雨时就变成了铁锈时的绿色。

这么多年后我回忆起那个晴朗沉闷的下午,一个模糊的人影出现在楼顶上,他像是旅行者一样向左右看了看,又花了很久时间抬头凝视着太阳,仿佛要用强烈的光让身体记住这份炽热带来的灼痛。我记得如此清楚,他身体的黑影如同一滴水一样快速地滑过那些反着光刺眼的玻璃,消失在挡住我视线的黑色玻璃框下面。

没有哭泣,没有尖叫,没有挽留,也没有犹豫。就像飞鸟掠过海面,如此轻盈、欢快,甚至因为随后而来的太阳雨而变得梦幻和惘然。

我一直很好奇他的身份和来历,但我从来没找到过,连隔天的报纸上都没有相关的信息。我以为这件事在新贝尔福德算是一件大事,也许是有人——也许是他的家人,觉得自杀太丢脸了,便花钱盖过了这件事情。

他死亡的原因不得而知,但这件事却影响了我的一生。

从那之后,我学会了走路,学会了说话,学会了在我爸妈全部不知去向的房间里和自己玩耍,在门前的台阶上等到深夜的时候学会了沮丧,这种情况持续了一个星期后学会了绝望。于是我在房间里一次又一次地看着远处的公寓楼,期待另一个黑影毅然决然的坠落。

终于在我刚满五岁的那年,因为半个身子悬在窗外,去触摸被前一栋房子遮住的阳光,整个人从二楼摔了下来。

我不是很喜欢用宿命论来解释接下来发生的事情,我厌倦我爸妈那套强压在我身上的贵族理论,尽管长时间无人修整的灌木丛伸出它最柔软的叶片和枝条牢牢地接住了我,但如果没有一开始圣烁树的阻拦,我还是会摔断几根骨头。可实际上我什么事情都没有,我立刻跳了起来,自由落体的感觉如此美妙,激增的肾上腺素让我光着脚跑出院门。那个菲律宾来的可怜女人没有注意到她的小主人已经溜出房门,蹒跚地穿过马路,满脸微笑地接近赭色混着绿色的公寓楼。

那时候我确实是想着跳楼,每个人小时候都想要变成飞禽走兽。我扑向海鸥,它们发出愚蠢的叫声扑闪着翅膀用脚跑开了。

我继续跑,穿过小巷,溜进公寓,走上楼梯。

散发着浓郁的怪味的楼梯间升起一阵烟雾,我没意识到我早已气喘吁吁,只是毫无形象地飞奔着。楼顶的光亮印在我的心上,我用力地推开在我眼前的一切阻拦,生锈的铁门吱呀一声摇摇晃晃地裂了条缝。用力过猛使我一下子撞到了门框上,更多的血液积留在我兴奋的脑内,我整张脸都是红的。

拂过顶楼的海风带着船鸣,吟游诗人般地从我的耳边溜走,眼前的海湾塞满了将要出航的船只,星条旗和马萨诸塞的州旗在风中自信而骄傲地飘扬着。新贝尔福德的船只将要从这片港湾启航,去往远方,也许不再回来。

这幅景象成了第二个在我的记忆长河中闪耀的碎片,我记得风吹动旗帜猎猎作响,记得用煤驱动的船只冒出的烟雾在风中迅速淡去,那股混合着海洋的腥味,以及四面八方传来的此起彼伏的鸣响,无论是海鸥还是船只都在我的世界旋转。我站在那儿,衣服扣子掉了几个,一条裤子也被勾出了几个破洞。但我站在这栋破旧公寓的楼顶,俯瞰着这片繁忙的海湾,内心充满了关于这个世界的美好,还有一些关于死亡的浪漫想法。

我想那大概是第一次感到人生如此充实。

我抬起脚向前走,沿着一条砖块的裂缝,一直走到低矮的护栏边上。往下能看到梧桐树的树顶还有铺满街的石子路。

忽如其来的海风的声音盖过了其他的一切,如果我当时跨成了那一步,现在大概也不会在这里回想我的过去。

当我开始回想我的过去——这些故事时——正是基韦斯特的初夏,烦人的蝉鸣还没来得及响彻夜宵,我就收拾完房子里的物什,并且看着联邦快递把我的东西连夜送到新贝尔福德。我花了两天或者三天的时间坐在阶梯上发呆,单纯地望着眼前的这片海与赫赫有名的一号公路。这是个美丽得不可思议的地方,坐落在南佛罗里达,阳光、沙滩、懒洋洋的狗还有骄傲的彩虹旗,甚至在天晴的时候能够看到远方海上浮现出来的古巴。

而此时我要从这个南方的小岛一路开车去往我的故乡,离开基韦斯特是一个重大的决定,几乎掏空了我的身体。

事实是我并不想要回到新贝尔福德,但我却要以最快的速度赶过去。我可以坐飞机,飞机那么方便,但我却想要缓慢地开车回去。

死亡真是一件奇妙的东西,我一边在高速公路上提升车速,一边漫不尽心地看着窗外,一个事物的灭亡带来另一个事物的新生。如果你自愿靠近死亡,你得到的却是生命。

在那一天下午,当我正要踏出我的最后一步,一只手从后面猛揪了我的背带裤,把我用力地摔到了地上,穿耳而过的风一瞬间消失了,屁股落地的闷响伴随着我的哀嚎。

我几乎要哭了。

“你在做什么?!”有一个声音模糊地落在我的耳边,“你是傻子吗?!”

“不!我不是!”

我抬起头看向前方,在护栏旁边,就在我刚才站的地方,另一个黑发的男孩取代了我的位置,他正满脸凶狠地看着我,似乎对我的一切都不满,就算他还不了解我,但是他却恨我。

“你想死?”他冷哼了一声,“你就是蠢货!”

“我不是!”我争辩着,开始丢脸地啜泣起来。他看起来真的太凶狠了,没有小孩能把脸板成那样,好像你欠了他,他要准备揍你一顿似的。

但他抱起胳膊,冷哼一声,就准备离开了。

我不知道为什么,突然跑上去拉住他,一边擦干眼泪,装作男子汉地说:“我不是。但我们可以交个朋友,我叫萨波。”

“谁稀罕理你!”他用力把我推到地上,接着对我大喊,“我可恨你!”

这一句话让我有点摸不着头脑,但我不可能占下风,我愣了愣后咬着嘴唇说:“我也恨你!”

在这之前,我从没用过情感这么强烈的词语,以至于我总觉得这句话是从我的嘴里飘出去的。但他还是瞪圆了眼睛,气急败坏地看着我,并且紧紧地抿着嘴,突然又往地上啐了一口,朝我举起了拳头:“喂,娘娘腔、小屁孩,我警告你以后不许再走进我的地盘,下次再见到你就把你打得满地找牙!蠢货!”

“你才是蠢货!”我大叫起来,手脚不可抑制地发起抖,也许我是气的,也许我是怕的。只是我从没见过这么凶狠的人。我整天被关在家里,几乎很少见人,更不用说同龄的玩伴了,我绝对没见过这么没教养的小孩。

他看着我这幅模样,讪笑了一声,不再理会我,身影一闪就从只敞开一条缝的门口隐去了。嘭得一声,他也把唯一的出口给锁上了。随我怎么拉那扇门都打不开。他好像把我遗弃在了一座荒岛上。我疯狂地敲打那扇生锈的铁门,发出的砰砰声慌张失措地在楼宇内一路跌撞下去。之前向往死的我,现在又对它感到了恐惧。我说不清为什么,但我最终被发现并且被接回家的时候,心里却还想着那天发生的事情。

吃饭想,睡觉想,和我爸妈说话的时候也在想,他们都说我从那一天开始就着了什么道,留在那个楼顶再也没回来了。

2

自跳楼之后,到夏天为止,我都被家人长时间地软禁在书房里。那间房在我们家的最顶层,靠左,带着一个古罗马风格的小露台,梧桐厚而圆润的树叶探入栏杆的缝隙,被太阳长时间曝晒之后向上散发出一股树汁古怪的气味,那股气味浸泡着这间房,使人昏昏欲睡。

在书房里的大部分时间我都在发呆,不知道干些什么。通往露台的落地窗从早到晚都是上锁的,似乎是为了防止我再次跳楼。嵌入式书架占据了两面墙壁,但在房间中还有两排可移动式书架,我每次尝试数清藏书的数量,每次都以失败告终。

在那段时间我一直梦到楼顶、海洋还有船只。新贝尔福德在上个世纪以捕鲸闻名,它曾经也是一个著名的港口,还是美国的纺织中心,但随后一起在四十年代走向衰亡。在我的年代,它已经沦为一个依靠旅游业和捕捞业为生的小镇。虽然你仍然能从老旧的港口和建筑中捕捉它两个世纪前的辉煌和荣耀,但褪色的痕迹带来更多的是一去不复返的怅然。

新贝尔福德最早的原住民是印第安人,现在仍有一部分的印第安人后裔在小镇上生活,但更多是如同我们家族这样从欧洲摆渡过来的移民。

美国是如此追求多样化的一个国家,不论你去到那个角落,都能看到各色人种看似和谐地生活在一起。有时候我也想,也许人和人之间的距离实在太过微妙,不管是我们欧洲人和印第安人,还是亚裔和黑人,种族的区别其实很小,我们完全可以撇开肤色和习惯的差异,面对我们真实的宿命——每个人都是孤独的,如同行星一样既不能太过疏远,也不能够太过亲密。

面对如此的不可抗力,我对当今所有的争执都感到困惑。

小时候的我用法典垫起我的身高,靠在窗台上一遍又一遍地俯瞰着眼前的街道,看着时不时经过的人们,他们脸上转瞬即逝的表情。阳光流淌在街道的每一个角落,虫鸣与鸟叫是大地之响。

受到阳光蛊惑的我突然又一次伸出手去触摸虚空中的某个不存在的东西,另一只手用力地扒住窗框,身子用力地往外探,我用力地伸长手臂,奋力挣扎,但我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当我要再次重蹈覆辙从窗户摔下楼时,重心不稳突然使我大叫着逃命般缩起了身子,我大哭起来,最终引来了仆人。我的父母让我叫她雷,但她却是个非常温柔的南非女人,年纪在三十五岁上下,是个脾气极好的压抑着母性的阿姨,她似乎老是非常可怜我,可碍着我父母的面从不敢超过他们的命令多给我一点关照。

我坐在地上大哭着,眼泪吧嗒吧嗒全掉在我的丝绸衬衫上,它们粘在我的皮肤上,颜色变深了。

雷很焦虑地抱起我,她深邃的黑眼睛怜悯地打量着我,好像谴责我的父母,谴责这一代人冷漠而不负责任的特质。

她是一个懦弱而胆怯的女人,她什么都不敢做,除了怜悯之外她没有更多的东西可以给我。

但她却是给了我一个新的东西,她叫我翻箱倒柜地找这房间里唯一的一件可能引起我兴趣的东西,她给的指示如此模糊,让我花了一整天,才终于在角落的杂物箱里面找到一只望远镜。但我到现在为止也不知道她所指的能够让我觉得快乐的东西是什么,也许根本不存在那种东西,她可能只是想让我多挨过几天。

望远镜有一根手扶杆,像上世纪的贵妇手上的玩具,精致的雕花镂刻在镜筒上。镜片上蒙了灰,我伸手指进去草草地抹干净后对准自己的脸,从镜孔里看出去,正好见到正对面那条街上叫做黑暗之心的纹身店,我能清清楚楚看到它有些腐烂的木质招牌,能看到一个男人闲适地靠在椅子上懒洋洋地看着电视屏幕,偶尔咬一口手边的水果。

那家店在第四大道二十七街上,而我的家坐落于第三大道十四街上。

望远镜让我足不出户也可以观察到这个城市人们的生活。站在这扇窗户前,我就可以观察我的世界,从街头的家具店到街尾的大超市,哥特风格的天主教教堂和稍显得朴素些的基督教教堂,以及前来礼拜的人们。

在我已经变得模糊的记忆中,在那段时间,从清晨到黄昏,我唯一的娱乐就是观察窗外的生活。那段时间我的家庭发生了些变故,父母的争执变得非常频繁,他们想要搬回欧洲了,我的父亲痛恨他的父辈随着大流来到了这儿。

我并没有对此发表什么意见,只是不明白既然我的父亲对新贝尔福德深恶痛绝,为何他还逗留在这片地方,忍着过敏的症状,被海风日复一日地骚扰着。他做的很多事情都使人难以理解,可我却最终也随了他的后尘,一败涂地的结局似乎成了我和他之前奇怪的链接。

他在我成年之后就抑郁而终了,即便那时候他已经回到了欧洲,但对他浑身无法治愈的顽疾早已没有任何帮助。

他没有过多地干涉我的童年,不如说在那段时间他仍然把大部分精力放在他苟延残喘的政治生涯上,他同时接到两党的拉拢,但却吊着他们不把钱投给任何一方,就好像在玩一个平衡球的游戏。这件事最终把他拖垮了,同时踩着的两只船在他的经济出现短暂的崩溃之后同时选择了撤离,结果他的政治野心被完全摧毁了。也许他们是比他更早地厌倦了这个游戏。

每一天早晨我醒来之后,拿起手里的望远镜观察这座同样正在清醒的城市。我从人们的窗户里看到他们从床上起来,伸懒腰,消失在一道门后又出现在另一道门前。新贝尔福德一共有近十万的人口,我每一天都观察着上百个人的生活。并且私下给他们起外号,什么“鸟帽子皮特”、“巫师马尔科”和“斑马琼斯”。

我记不清他们大部分人了,但这件事让我觉得新鲜有趣,虽然让我可能看起来像个偷窥狂似的。

除了人,我也观察海鸟,我始终认为海鸥时一种长相很愚笨的鸟类,他们大而宽的鸟喙,黑白相间的羽毛,笨拙的脚都让它们看上去应该出现在百老汇的喜剧舞台——事实上确实如此。

观察这种鸟让我觉得很好笑,特别是看到有几次它们被猛烈地海风吹歪了翅膀,差点从空中滑下去的样子。

有一次我又在用望远镜,透过那两块镜片,在那两个小孔看出去的模糊而遥远的世界中,海鸥张开双翅在空中滑翔,它的身体突然间往另一边抖了一下,翅膀猛烈地抽动了一次。在我以为是海风的影响时,它突然浑身颤抖,化为一道黑影直直地从空中掉了下去。

我的心猛得一揪,一股窒息的感觉让我清醒了过来。

很快的,另一只进入视野的海鸥也发生了同样的事情,就像流星一样坠了下去。

我追着它们的影子低下头,直到被建筑挡住了视野。我焦急地用望远镜左右查看,想知道这是谁干的,可能是有人在往它们身上丢石头。而一道闪光滑过了我的视野,我迅速地追了上去,看到那道转身即逝的光在一瞬间折射出彩虹的色彩,刺得我眼睛微微泛痛,很快的,另一只海鸟跌跌撞撞地逃远了。

顺着抛掷物的轨迹,我的视线惊讶地回到了原来的那栋六层建筑上,一个黑色的影子正在平台上用力地往外挥动右手,向来往的飞鸟投掷手里玻璃的碎片。他用力地往外挥出手臂,一次又一次,毫不厌倦,就像个打野鸭的猎人,只不过他并不在意那些被他打落的飞鸟。

那是他。

是那一天我遇到的男孩。

他在做什么?

我静静地躲在望远镜后看着他,他一股野蛮的劲头,形单影只地在楼顶袭击路过的飞鸟。

视野的更远处是波光粼粼的海洋,湛蓝而平静,从广袤的海洋上吹拂而来的风拂起出航船只桅杆上的旗帜,拂过他黑色的碎发,经过了几个街区,吹到了我的心上。我闻到海风咸涩的气味,听到耳边鼓动的心跳。

他一次又一次地挥动着手臂,一直到他疲倦地坐在一旁。

坐在那个楼顶上,他度过了一个安静的下午,时不时探出脑袋看看楼底下来来往往的人,接着他靠在一旁睡着了。等到了五六点他醒了过来,站起来,我看到他有些迷茫的正脸,他似乎抽动了几下脸部,用手抹了一把,伸了个懒腰。

在他离开之前,望了一眼我的方向,我吓得丢掉了手里的望远镜,扑倒在地上,心跳如擂鼓。五秒之后我再冒出一个头看向他的方向,他已经转移了视线,正凝望着天空,不时注视着太阳。

一会儿后,他就消失了通往街道的门后。我看向那栋楼的出口,找到了他的身影,他双手插着口袋,神情不屑、左摇右晃地消失在了我的世界的尽头。

我极目远望,却难以找到他的身影,我不得不回到了最初凝视着那栋楼的阶段。

后来我在大学辅修心理学的时候,教授告诉我们,人们的视线与他们的欲望保持一致。我想这总能解释大部分问题。

3

萨波:那一天


那一天我确定那是石榴花开的第三天,全镇上就只有我家的庭院移植了这种喜湿热的树种,即便它因为气候差异而生得有些干巴,但五月末的时候还是开出了大红色的花朵。

我仍然花了大量的时间观察远处破旧的楼宇,当我注视着它从早到晚,逐渐失去了时间的概念。

也许很多人觉得我可能在这一段时间里成为一个和别人都不同的人,然而现实却是,我并没有变得独一无二,我平庸无奇,往后的人生几乎不值一提。但是我并不为此沮丧。在这个故事中,我很快就会遇到我生命中最大的最可怕的奇迹。


艾斯:怪人


那时候镇子上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了一个举止怪异的人,我并没有拿他当回事,但说真的,我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他半个身子悬在空中,就准备猛得一扑到空中抓点什么。

他以为自己是鸟或什么其他见鬼的带翅膀的东西?他甚至没意识到自己那是只是在跳楼!可能他脑子坏得要命,都不知道这样是会死人的。我厌烦这种行为,看到他被我甩在地上还一副要哭的时候直想打他一顿,你懂吧,那时候他可能和我差不多大,都已经这把年纪了,还以为掉眼泪能够解决问题呢吧。

我很讨厌他,在他拉住我的手要和我交朋友的时候,我就暴怒起来。真恶心,他说自己叫做萨波,我根本不在意。

一直以来我都是这座镇子上使人最头大的人,我想是我始终没办法融入这群碌碌无为的人。我一直在想,难道我长大以后要和这些人一样,每天朝九晚五地工作,然后拿不到几个屁钱,唯一的娱乐只剩下站在街头巷角讨论家长事短,周末的时候去酒吧找点刺激,和一两个女孩打个炮,接着进入中年,因为自己不想闹了所以和随便哪个女人结婚,生个小孩,然后老死也等不到他们来看自己一面?

好的,好的,放他妈的狗屁。

我知道我想要的东西并不是这些。

但谁又知道我想要什么。

马尔科——他是收留我的一个人,头发像剥开的香蕉,他让我睡在他纹身店二层的小阁楼里——他在那时候给了我一张磁带,磁带上面没有任何图案,我一直不知道那些录进去的声音是谁的,那张磁带分A、B两面,一共有十二首歌,每面六首。最让我熟悉的是A面的第一首和B面的第二首,因为其他歌都因为黑色的小胶卷被其他录音给断断续续洗掉了,除了这两首歌之外我没完整地听过这张专辑中的其它歌。

而马尔科也没有为此事负太大责任,似乎他对这几首歌熟悉到他的脑袋里自动会把歌填完。我见过他自己哼哼,把那些破碎的调给连在一起,独自享受。可我质问起他来,他一问三不知,又开始摆出那副耍人的态度。我就厌烦了,我一这样,他就得逞地大笑,似乎赢了一个小孩很让他得意。

我知道其他人都靠不住,我只能自己去找这些疑惑的答案,这个世界上没有谁能真的帮到你。

于是我整天游荡在这个小镇上的唱片店前,那时候还有挺多人以此为生的,不像现在,没有一些闲钱就根本连招牌都不看。

我没有站在那些或低调古朴(多数卖的古典)或花里胡哨(多数卖的摇滚)的店门口,而是隔了一条街,靠在附近的墙上,不想让人发现我在仔细听那些店放出来的音乐,不愿意承认自己竟然对这种东西还挺沉迷的。

音乐总能带你领略不一样的风景,就好像你是盲的,你都可以看到这个世界的色彩,经历那些你从未体验过的事物和感情。当我站在街对面看着玻璃上挂着的霓虹招牌和里面倒影出的那个穿着黑色汗衫拿着铁管一脸阴沉地盯着我的小孩的时候,我总是在想,你活着,有时候真的很令人厌恶。在我小时候,我总是在想我从哪里来的,别人都是他妈的创造的,而我呢,我也是他妈的创造的吗?

我盯着那些玲琅满目的唱片,一张又一张悬挂在空中当装饰的黑胶碟片,靡靡乐声飘忽而来,穿过空气,穿过时间和空间的距离,像另一个人沉默地站在我的身旁。

我靠这些打发时间,我还以为这只是我打发时间的一个手段。我倒是得承认那时候我还太小了,有些自以为是的傲气,我那时候不知道痛苦的原因是我还没有感到快乐。我还以为生活就是那个样子,孤独、寂寞、痛苦,总没有人理解你,大家都以为你是坏孩子,因为你有古老而野蛮的印第安血统,也因为你是个有妈生没妈养的孤儿。

所以我不知道快乐的感觉,也不知道原来这种使你轻飘飘,忘记一切烦恼并且涌起面对未来的无穷力量的体验,就是快乐的滋味。

从那之后,我在不同的音乐店门口站着,但从来不进门去。

有一天我在第三街闲逛,脑子里还会放着刚才的旋律,手里的水管兜在地上,我控制手掂着它,无意识地敲击出一段又一段节奏。不知怎么的,身体逐渐变轻,也无法自已地越跑越快。

突然间有一块轻飘飘的东西落下来掉到我脸上,一股令人窒息的难受的香味朝我扑面而来,我大骇,身体往后跳了一步,皱着脸愤怒地看着飘到我眼前的东西。我把它揪起来,发现是一朵石榴花。我立刻暴跳如雷,恨不得立刻痛揍头上那棵石榴树一顿。

正当我抬头的时候,我感受到一个使人厌恶的视线扫了过来,出于精准的直觉,我转头一看,发现身后那栋楼三楼的窗户探出了一个熟悉的身影。他金色的短发像太阳一样刺眼,蓝色的眼睛如同浅海折射的阳光闪闪发亮。

“他妈的,是你做的!?”

我抓着石榴花朝他吼道,手里淌着粘稠而猩红的汁液。

“……”他张着嘴,瞪着我。

“混账!你等着死吧!”我在原地暴跳如雷,怎么有人这样打断我的演奏,我非叫他不得好死不可。

“啊!”他突然像是个噎住的人一样抽起气来,断断续续地朝我叫道,“不是我!我根本够不着那棵树啊!”

这我可不管。我咬着牙想道,反正你倒霉了,你得为你家这棵倒霉树负责被我揍几下。

迅速地扫了几眼后,我发现这地方竟然没有任何能够爬上围墙的辅助物,这附近没有行道树也没有任何砖瓦或者垃圾桶。而这面墙又该死的是刚刚抹完的白墙,光滑地和大理石似的,并且又有两个半我那么高。我跳上去也够不到它的屁股。

但我还是尝试跳了几下,这个星球的地心引力不厌其烦地把我往下拽,然后我就彻底发火了。

我发誓我最终会找到办法爬进去,但现在我就要叫那个金发混帐吃苦头。

他看我在下面转了几圈,差点就要发现我对围墙无计可施的窘境,不幸中的万幸是这附近虽然没有能够垫脚的大石头,却散落着许多小石块。说时迟那时快,为了掩饰我使我更恼火的尴尬,我蹲下身捡起一块大小刚好有我三分之一手掌的石头,挥动手臂用力地往上砸。

恭喜,他的额头正中头奖。

但他还没有嗷嗷大叫的时候第二块石头就直接砸中了他的肩膀,第三块也来了,但直接飞进了他的房间。非常抱歉,这是艾斯选手的失误。

我越扔越起劲,他如同羊羔一般的惨叫伴随着玻璃碎裂的声音就像一曲激烈的乐章。他退回房里,但看我好像把石头扔完之后,很快又捂着身体冲出来,手里攥着一个东西,站在窗户边上冲我叫道:“你个疯子!看我这招!”

我的左肩膀一痛,愤怒的火焰重新涌上我的心头。

“你怎么敢对我这么做!”

捡了身旁的石头,我又扔上去,砸中他的右脸。他恼火了,一下子丢了七八块石头,我闪躲不及,脑袋被打了一下,疼得我晕头转向,但是我没有退却,我从不退却,即便我的手很快就没有力气,而他也占据三楼的优势,很快就在这场对决中占了上风。

这场战争很快就结束在我没法再把石头丢到三楼,它们全部都落到他的院子里,使得我们失去了战斗的武器,只能站在那儿干巴巴地朝对方瞪眼。我被砸了好几下脑袋,眩晕异常,但更有可能是被他气的,这个卑鄙的懦夫!

“你就是没胆子出来和我打一架!”

“噢,是吗?那你倒是进来和我打一架呀!”

“你别告诉我你被你家人给禁足了,哈哈哈。可怜的小傻子。”我做了一个鬼脸,“等你哪天能自己跑出来的时候再和我说这些吧!打架可不适合你这种弱者。哈!”

他的脸涨得通红,我知道我戳中了他的痛处,但是他还是不甘示弱地反驳我。

我原可以一直和他对着干下去,毕竟他是唯一一个敢和我说话的人,但是我的头很晕,我得在他发现我的不适之前离开这里。

本以为被我攻击之后,他会最终像其他人一样害怕我。

结果在我走之后,他还在我的身后大喊:“喂!你这个混蛋,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

靠,这人真是太古怪了。


萨波:那一天


我知道,是我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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